一. 申請文件 (學校審核重點) :
(一)校外租金補貼申請書
(二)租賃契約影本 (參考附件A)
(三)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參考附件B) 每學期向學務處5008室提出申請。
二. 申請對象:
(一)中低收入戶學生(需附時效內之證明書)。
(二)符合大專校院弱勢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需符合每學年本校弱助助學金資格)
弱助助學金申請自每年9月1日~10月20日止,逾時視同放棄不受理。
三. 申請時間:
(一)第一學期於9月1日開始~10月2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學期於2月14日開始~3月1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 相關注意事項:
(一)承租人(學生)申請建物第二類謄本之方式:
1.線上申請:請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辦理。
2.至各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3.使用『7-11、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
(二)租賃契約影本租賃期間需含蓋校外租金補貼之申請月份(補助月份:第1學期從8月至隔年1月,第2學期從2月至7月)。
(三)申請同學若首次在學校建立郵局帳戶,請另附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五. 業務承辦人電話:(07)5252000分機2910,tlshen@mail.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