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對象:
1.限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大學在學學生(16歲至22歲) 。
2.獲贈資格以有視力矯正需求,且105年至今無受贈紀錄者為限。
配鏡方式:
獲贈學生可憑配鏡券至全國各寶島眼鏡公司門市免費驗光並配鏡。
配鏡券使用期限自109年9月1日至109年10月31日止。
欲申請者請於109年7月1日至109年8月14日期間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