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114學年度「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南星計畫獎學金」申請事宜,請同學依規定時間辦理。
公告事項:
一、114學年度「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南星計畫獎學金」申請對象為:本校114學年度經由「南星計畫」(含西灣南星分組)進入本校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
二、本獎助學金審查通過後每學期撥付6萬元,
下學期申請時須經導師面談。大一至大四每學期需同時符合學業平均成績標準及取得
服務學習、補救教學課程或線上數位課程研習證明始得提出申請,經學生事務處及教
務處審查通過,核發該學期獎學金,未符合者取銷該學期之得獎資格。
三、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14年9月19日前,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學務處校
園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並註明校園組及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南星計畫獎學金申請。
四、申請檢附文件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證明申請日期須為114年8月1日之後(若該證
明無申請日期,請核發單位加蓋申請日期並蓋單位章戳或職章。持低收、中低收入戶
卡者,繳交文件時請攜帶正本檢驗),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日期須至114年12月31日。
五、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陳昶澕先生,分機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