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4-02-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2-06
一、暑期實習:113年7月1日至28日辦理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如遇假日則順延),為期4週,共計 160 小時。
二、實習地點:署本部及臺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東區等各分區業務組。
三、申請資格及名額:
(一)資格:國內各大學院校公共衛生、醫務管理、醫療、保險(風險管理)、社會福利、健康管理、健康教育、衛生教育、財稅及法律、政治、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學生。
(二)名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實習名額年度上限原則為 20 名,若超過 20 名,得酌予調增,惟限制每校錄取名額為 2 名。
四、申請方式:
請於113年3月12日前,將「 學生實習申請及計畫表(含申請實習單位志願)」(如附件),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繳交至校園組(行5008室)陳淑卿小姐彙整。
五、本案詳情請逕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s://www.nhi.gov.tw/ch/cp-1803-41627-31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