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5-09-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0
一、實習日期:自115年1月13日(二)至5月29日(五)。
二、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三、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本館不發給實習證明。
四、115年1月13日(二)至5月29日(五)為全程實習日期,倘預計需請假時數逾64小時、無法配合來館實習者請勿申請。
五、有意願申請同學於114年10月20日前,將實習申請書、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送至行政大樓5樓5008室陳淑卿小姐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