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1-10-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11-10-26
公告本校「100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學金」申請事宜,請同學依規定時間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本獎補助學金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且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身心障礙學生;資賦優異類獎學金的特教學生需為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之資賦優異學生。
四、特殊教育學生就讀碩士班或博士班,申請獎補助者,其99學年度修習學分數應至少十二學分,且不得超過其修業年限。
五、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00年11月15日前,填寫申請表(附件二)並檢附申請表所列之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陳蘭怡小姐,分機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