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遺失補發或重新換發書香獎獎狀自102年起酌收工本費

發佈日期 : 2013-01-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01-03
一、依據101年12月26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務處第8次組長會議決議辦理。
二、近日常有學生因遺失或原送交之英文姓名錯誤要求補發或換發書香獎獎狀,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自102年起學生遺失補發或重新換發書香獎獎狀將酌收工本費100元用以製作新獎狀,若不願付費將以另開證明書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