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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內政部役政署公告:兩階段軍事訓練

發佈日期 : 2015-04-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4-01
本校83年次以後符合徵兵及齡役男同學,於大學一年級註冊取得大一學籍資格後,即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迄當年11月15日止,可由役男或家長(或有行為能力家屬)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大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服4個月的兵役。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任何特殊原因,一旦開始接受二階段軍事訓練,隔年只要不是有重大不可抗因素,都得配合按時入伍受訓。詳如內政部役政署網頁公告事項:
http://www.nca.gov.tw/web/page.php?p=P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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