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請務必閱讀後再申請)-1110107
國立中山大學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一、 特別事項:
(一) 因疫情因素,全面改成電子檔申請,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word檔後再上傳,現場對保者須繳回對保通知單第二聯正本。線上繳件網址:https://forms.gle/KRJ5XskjmmPvFkfs8
僅限上傳一次,如有錯誤或補繳資料請直接email至承辦人信箱:cyc@mail.nsysu.edu.tw。
(二) 每學期所有程序與資料均須重新申請與辦理,(每年8月與1月,即開學前一個月左右辦理),學校因要在每學期開學繳費截止時註記有辦理貸款,請依本校流程每學期都要準時重新申請。以及如有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請每學期先辦理完減免後再辦理就貸。
(三) 因每學期都會因應最新規定或相關情況進行修正,請申請學生本人務必研讀本事宜,並確認是否有依照規定時程辦理,以免耽誤相關事宜。學校申請與銀行對保資料請於期限內備齊繳回。如忘記辦理或逾期繳回資料,視同放棄申請,請列印繳費單繳費。
(四) 如申請後要放棄申請或是在學期中休學、退學或畢業,請通知承辦人並列印繳費單繳費,並請將繳費證明影本親繳或E-mail給承辦人以確定註銷申請。
(五) 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的學分費與學雜費是分開的,須待選課結束後才會有學分費,會跟學雜費繳費單合併金額,請到時重新列印繳費單。如要直接繳納學分費請聯絡承辦人,將請出納組將繳費單拆單後即可繳納。註:暑假課程因不在辦理時程內,無法辦理貸款。
(六) 因學校作業撥款作業均是以郵局為準,故尚未有郵局帳號的同學請盡早申請,如無郵局帳號的話不加貸其他項目的費用(如: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才可申請。
(七) 因人力經費限制與繳件時間壓力下僅接受有特殊情況的學生補辦,但補辦時程因有繳件時間壓力最晚亦僅能到註冊日為止。
(八) 戶籍謄本可至各縣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並可申請不同戶的父母親的資料,且每個人的”記事”不能省略。建議申請”自然人憑證”,可方便之後線上申請戶籍謄本,以節省時間與經費。
(九) 建議至高雄銀行現場對保時,就辦理申請之後線上對保相關事宜,申請將增設高雄銀行的帳戶,但方便之後對保事宜不用再讓保證人來回奔波甚至請假,並省下每次現場辦理的手續費與方便未來還款程序。
二、 申請資格: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合計之全年所得總額(含學生本人工作所得)。由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審查;本學年所得查調為109年度,請先自行核算是否符合標準。審查結果本學年度上、下學期是一樣的。
A級:114萬元(含)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B級:逾114~120萬元(含)者,須繳交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切結書(半額負擔用),始可申貸。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C級:逾120萬元者,不具申貸資格。惟家中如有二位子女同時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且繳交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切結書(全額負擔用)及家中另一位就學子女的學生證影印本後,仍可申貸。貸款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三、 學校端申請方式:(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與辦理,須先完成學校申請後再至銀行對保。)如未完成學校端申請,銀行對保亦無效。
(一) 申請時間:111年1月20日起至2月8日下午4時止。(新生約2月1日起) 全部申請者都是這期限。
(二) 申請方式:至網路註冊頁面左邊點選〔就學貸款申請〕,進入學務處申請專區(通辦網)點選〔就學貸款申請〕,閱讀右邊頁面事項後至最下面〔申辦項目〕點選本學期申請,登錄申貸資料並直式列印出「就學貸款申請表」。
(三) 準備資料: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圖片檔貼到word檔後再上傳
1. 就學貸款申請表(直式列印),請貼好申貸學生本人存摺正面影本(請裁減到大小適中)。
2. 三個月內的新式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兩款資料的每個人的”記事”均不得省略,未婚者須含本人及其父親與母親(或監護人)之戶籍資料,已婚者為本人與配偶之資料,如上述人員不在同一戶,戶籍不同還是要全部檢附。)
(四) 繳件時間:111年2月8日前線上繳交。(如未繳交視同未申請成功,銀行對保亦無效。)
l繳件網址:https://forms.gle/KRJ5XskjmmPvFkfs8
四、 銀行對保部分:(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與辦理,須先完成學校申請後再至銀行對保,須待繳費單可列印時再至銀行網站上網申請填寫資料。)
(一) 對保時段:(請於對保開始當天才開始至高雄銀行網頁申請。)
1. 第一類者(大一~大四生;碩、博士班無學分者;EMPP、EMBA):111年1月20日起至2月8日止。
2. 第二類者(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碩、博士班有學分者):111年3月24日起至4月6日止。
3. 所有申請者均可在1月20至2月8日辦理對保,之後如有要修改金額或確定學分費後可於3月24日至4月6日至銀行修改金額(現場對保者僅需本人辦理,而線上對保者須先聯絡銀行刪除資料後重新對保即可),修改對保完後再將對保通知單第二聯繳回。
(二) 貸款項目:
1. 包括學費、雜費、學分費(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碩、博士班有學分者)、實習費、校內住宿費(不含寒、暑假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2. 另不須證明可加貸[書籍費3,000元]或[校外住宿費14,000元(校內住宿生及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免費住宿不可申貸)]。
註:因作業因素,如要貸該項請貸該項完整金額,即要貸”書籍費”請填3,000元,要貸”校外住宿費”請填14,000元,請勿輸入其他金額。
3.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可加貸生活費(分別為四萬及二萬元)。須於對保開始日前,郵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該年「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至課外組查核,並附上已貼好郵票的回郵信封,待收到本校開具之證明書後始可持證明書至銀行對保。(郵寄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5008室,就學貸款承辦人收。)
4. 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可加貸生活費(四萬元)。須於對保開始日前,先將相關佐證資料郵寄給課外組審核,並附上已貼好郵票的回郵信封,待審核通過並核章後,將收到本校開具之證明書後始可持證明書至銀行對保。(郵寄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5008室-就學貸款承辦人收。)
5. 海外研修費(專案處理):須於對保開始日前先詢問承辦人,並需國際處認證有獲得教育部「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計畫通過,且該國外學校非本校姊妹校學校。僅可貸該國外學校的學雜費,可貸上限為44萬元。
6. 請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請先至高雄銀行對保(貸款學雜費金額為繳費單上的學雜費可貸金額扣除13,600元後的金額),於對保期間內先將資料備齊繳回學校,並請主動告知就貸承辦人需將繳費單拆成兩張,2天後再至出納組「學雜費列印暨繳費狀況查詢」網站下載沒有貸款的13,600元繳費單,並於期限內繳費。
(三) 對保方式:(請參閱高雄銀行網站)
1. 如需加貸生活費,請先郵寄資料(含回郵信封)向學校申請相關證明,收到學校證明後再進行對保。
2. 依據對保時段,對保時列印學校總務處出納組最新開立的繳費單。
3. 至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網頁登錄資料:
(1) 依據學校繳費單上的最右邊欄位”應繳金額”項目輸入各項金額,第二類者在第二階段時繳費單才會增列學分費部分(要貸的學雜費總金額請加上學分費)。
(2) 貸款金額總金額:繳費單上的應繳金額總額+(加貸書籍費)+(加貸校外住宿費)+(加貸生活費)。
(3) 僅有申請「軍公教子女補助費」者才可勾選”是否請領教育補助或享有公費”項目為”是”並填寫金額13600元(學雜費金額需自行刪減13600元後再填寫),其他人請勾選”否”。
(4) 列印「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各聯,備妥對保所須資料至高雄銀行所屬各地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4. 如為線上對保,當資料有誤需重新上傳時,請聯絡高雄銀行刪除資料後,重新上傳正確資料並重新線上對保。
(四) 繳交銀行[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期限:
1. 第一類者(大一~大四生;碩、博士班無學分者;EMPP、EMBA):請於111年2月8日前繳交。
(1) 線上對保者將電子檔上傳到繳件網址。
(2) 現場對保者先將掃描檔上傳到繳件網址,4/6前繳交正本至行政大樓5樓5008室(可掛號郵寄)。
(3) 繳件網址:https://forms.gle/KRJ5XskjmmPvFkfs8
2. 第二類者(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碩、博士班有學分者):請於111年4月6日前繳交。
(1) 線上對保者email電子檔至cyc@mail.nsysu.edu.tw或繳交紙本至行政大樓5樓5008室。
(2) 現場對保者繳交正本至行政大樓5樓5008室(可掛號郵寄)。
五、 上述各類學生資料逾期(如有掛號郵寄項目以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申請。
六、 已繳件者確認是否申辦成功:請在繳費截止日後兩個工作天至出納組繳費單網頁確認繳費單狀況,會顯示本學期已申辦貸款。
七、 經財稅資料中心審查結果後(同一學年度的上、下學期等級會一樣),將通知B級、C級申貸學生,並請於通知後七日內繳交切結書與相關證明文件至學校承辦單位,始可完成申貸。
八、 撥款階段:俟銀行核撥款項到校後,學校需約3~4週作業時間才能撥款給學生,預計撥款時間為111年6月16日左右(同時亦可列印就學貸款之繳費證明),如因疫情或其他因素造成撥款延期將會另行公告。
(一) 申貸學雜費、實習費、校內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及海外研修費等金額繳回學校。
(二) 加貸低(中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之金額,即撥入申貸學生之郵局帳戶。
(三) 由於為整批作業,並配合學校「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辦理,若中途需辦理休學、退學或畢業等離校,請務必慎重考量是否辦理,以免影響撥款進度。
九、 各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l 學務處課外組:張益嘉先生,電話:(07)5252000轉2904。
l 總務處出納組:蔡秀媚小姐,電話:(07)5252000轉2323。
l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中心:劉兆涓小姐,電話:(07)5575595轉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