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財稅資料中心審查結果後續處理

發佈日期 : 2024-01-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07

經財稅資料中心審查結果後,將通知申貸結果與繳交資料如下:
 

  上學期 下學期
預計審查完畢時間 10月22日之後 3月22日之後

PS:因為學期縮短為16週,故審查結果可能會在學分費對保期間或之後公告,有可能對完保後才知道資格不符需要取消辦理並繳費,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家庭年所得 級別

繳交資料

財產120萬以下

甲級

無須繳交其他資料。

財產120萬以上 不合格

學生無兄弟姊妹子女。

l  兄弟姊妹+子女=0位:須取消辦理,付清學費並將繳費收據或證明寄給承辦人。

財產120萬至148萬之間 乙級

l兄弟姊妹+子女1位:

1.需繳交其戶籍資料。

2.成年者需繳交當學期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若無學籍須取消辦理,付清學費並將繳費收據或證明寄給承辦人

財產148萬以上

丙級

l兄弟姊妹+子女=1位:

1.需繳交戶籍資料。

2.成年者需繳交當學期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若無學籍須取消辦理,付清學費並將繳費收據或證明寄給承辦人。

丁級

l  兄弟姊妹+子女2位:

1.   需繳交其2位戶籍資料。

2.   成年者需繳交當學期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若均無學籍須取消辦理,付清學費並將繳費收據或證明寄給承辦人。

l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l  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
上學期:每年9月30日(含)前。
下學期:每年2月28日(29日)(含)前。

l  未成年的兄弟姊妹或子女僅需檢附戶籍資料。

l  已成年的兄弟姊妹或子女需檢附戶籍資料外,還需要當學期在學(或休學)證明,或是學生證背後有當學期註冊章亦可,但繳費收據不能當在學證明。

 

財產等級

未成年兄弟姊妹
+已成年且有學籍兄弟姊妹
+未成年子女
+已成年且有學籍子女

等級

可否申請

兄弟姊妹或子女
戶籍資料

兄弟姊妹或子女
戶籍資料
+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

繳款證明

120萬~148萬

0

 

不可申請
需繳費

--

--

需繳交繳款證明取消辦理

1

乙級

可申請-免息

如未成年,
需繳交戶籍資料

如已成年,
需繳交戶籍資料
+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

--

148萬以上

0

 

不可申請
需繳費

--

--

需繳交繳款證明取消辦理

1

丙級

可申請-免息

如未成年,
需繳交戶籍資料

如已成年,
需繳交戶籍資料
+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

--

2位或以上

丁級

可申請-免息

如未成年,
需繳交戶籍資料

如已成年,
需繳交戶籍資料
+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

--

 

以免家長諮詢錯誤管道,有關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之處理方式,請配合如下:

一、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第9點規定略以,查調家庭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資料後, 由學校轉知學生,教育部與財稅中心皆不提供複查作業。

二、承上,教育部與財稅中心非查稅權責單位, 且所得項目屬個人隱私,爰無法獲知家長所得稅項。僅就查調結果轉知學校。

三、如遇學生、家長對於所得為何過高? 為請家長洽詢所屬國稅局, 查詢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項目,以利釐清。

四、如後續對所查項目之定義(例如,為何被列入所得項目? 想排除某所得項目等)仍有疑義,基於上開權責, 請家長洽詢法規權責單位:財政部賦稅署02-2322-8000。

五、上開訊息,請承辦人協助釋疑,勿轉至教育部,以利協助學生、 家長儘速解決問題。
 

教育部 技職司

 


四、銀行對保部分 &

六、撥款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