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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撥款階段

發佈日期 : 2024-01-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07

六、撥款階段:銀行撥款到校後,於休學截止日後學校尚需35週作業時間處理,因主計與出納單位業務繁重,如有延後變動將會另行通知。
 

  上學期 下學期
預計撥款時間
(屆時可列印就貸之繳費證明)
隔年1月11日左右 當年616日左右

額外加貸費用需提早撥款者(中低收戶、低收戶同學)
因向學校預借款項支付,時間較不固定。

當年12月12日左右 當年5月15日左右

 

撥款對象

撥款項目

學校:

學雜費、學分費、實習費、校內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等。

申貸學生(郵局帳戶)

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僅這幾項會匯入學生帳戶,其他費用會直接入學校帳戶)

l  由於為整批作業,並依學校「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辦理,若中途需辦理休學、退學或畢業等離校,請務必慎重考量是否辦理以免影響撥款進度。

l  建議建立觀念:這學期加貸的費用是作為下一學期的支出來管理運用,因為學期末獲得加貸費用正好可用做次學期相關支出。

 


五、財稅資料中心審查結果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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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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