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補助因故休學及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
發佈日期 :
2017-02-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2-21
桃園市政府辦理「106年度補助因故休學及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
補助對象及資格:申請人設籍或工作地點於桃園市之勞工,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
1、申請人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
2、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 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新住 民(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補助範圍:自106年1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
本案申請方式等其他相關資訊詳見「106年度補助因故休學及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
承辦人:陳昭玲
電話:03-3322101分機6808
電子信箱:115193@mail.tycg.gov.tw
補助對象及資格:申請人設籍或工作地點於桃園市之勞工,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
1、申請人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
2、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 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新住 民(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補助範圍:自106年1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
本案申請方式等其他相關資訊詳見「106年度補助因故休學及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
承辦人:陳昭玲
電話:03-3322101分機6808
電子信箱:115193@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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