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部公告】107年度第四季經審會申請辦法
【社團部公告】107年度第四季經審會申請辦法
一、 申請項目:
107年10月至12月之活動費及設備費
其設備費屬經常門(單品項為ㄧ萬元以下之消耗品及維修費皆可)
二、 申請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107年11月02日 (五) 中午11:59止,逾時不予受理
三、 申請辦法:
請參照「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要點」及「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標準」填寫
「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及「社團設備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以電子檔之形式寄至nsysu.club@gmail.com
(企劃書收到後將於11/02開始回信通知,沒有收到回信者,請撥打0989-864-773 社團部部長 洪培桀)
四、 注意事項:
本學年度因社團評鑑尚未發佈相關消息,各社團皆可先提出申請,惟,待社評成績公布後,
經審會會再刪除不符合資格之社團申請,請各社團特別留意!
1. 欲申請活動費補助請填寫「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
欲申請設備費-經常門補助請填寫「社團設備補助申請表」,
未繳交或內容填寫不全者或內容填寫有誤者皆不予補助;繳交後經各性質委員初審後,
若有疑義則退回社團修改,讓社團有補交之機會,惟次數僅限乙次,經修改後若仍內容填寫不全
或有誤者則該活動或設備不予補助。
2. 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及社團設備補助申請表,請使用附件之表格,切勿使用自行設計之表格繳
交,設備申請表如需購買請詳列廠牌、型號,使用非制式之表格或未依規定填寫者皆不予補助。
3. 檔案格式:統一為word檔,不限版本
檔案名稱:107-4_xx社_活動費/107-4_xx社_設備費
信件名稱:xx性_xx社經費申請 (ex.服務性_原學社經費申請)
Note:若您的社團有一份以上的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請將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合併在同個檔案內,
亦即每個社團繳交檔案時至多交上「107-4_xx社_活動費」及「107-4_xx社_設備費」兩個檔案。
請注意:信件名稱務必正確
4. 各社繳交上述資料時,為避免溝通上有所疏漏,請由各社社長統一寄件,退件時將以各社社長為窗
口,修改過後之資料亦請各社社長統一再寄件至nsysu.club@gmail.com。
若因該社負責同學非社長,而相關作業之通知上有所疏漏則責任自負。
(例:經審會已通知社長修正申請表之內容,但社長未通知該負責同學以致於未在期限內補交
導致無法補助。)
5. 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之活動類型請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標準」之活動代號填寫。
6. 請各社團自行留意繳交期限(退件補繳時亦然),經經審會臨時會決議:
對於遲交之申請書一律不予接受,補助金額以0元計。
7. 相關規定若有變動或更新以課外組網頁公告為主。
如有問題請聯絡:
社團部部長 洪培桀 0989-864-773
或寫信至社團部信箱詢問
社團部信箱 nsysu.club@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