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至3/30截止)
發佈日期 :
2022-03-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28
一、對象: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得推薦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志願實習觀護工作之研究生及二、三、四年級學生。
二、實習項目:個案調查分析、團體輔導、法治教育宣導、社會資源瞭解與運用等。
三、於暑假實習者,實習期間以六週為原則;於學期中實習者,以配合學校實習期間為原則。
四、請於111年3月30日前將推薦表逕送行政大樓5樓5008室陳淑卿小姐彙整,逾時不受理。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實習項目:個案調查分析、團體輔導、法治教育宣導、社會資源瞭解與運用等。
三、於暑假實習者,實習期間以六週為原則;於學期中實習者,以配合學校實習期間為原則。
四、請於111年3月30日前將推薦表逕送行政大樓5樓5008室陳淑卿小姐彙整,逾時不受理。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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