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111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
發佈日期 :
2022-03-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28
一、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期間:
111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三、申請辦法: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4月19日(星期二)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1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四、內容如附。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期間:
111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三、申請辦法: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4月19日(星期二)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1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四、內容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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