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會公告】未核銷完全清單
發佈日期 :
2016-04-2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0-20
有關104年第四季及105年第一季之經費
未核銷完全之明細由課外組提供,整理後如連結所示:
請以上被標記紅色之社團特別注意最下方之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經105-1經審會常會決議:
經審會所核發之活動費與設備費,各社團應盡量使用並核銷完畢,避免資源之浪費以及未來總體經費
之縮減,本會應主動公佈未核銷之狀況後,予以執行以下懲罰
核銷之金額如未達經審會核定金額之八成(含)以上,則未來經費之申請將予以懲罰,
不論活動費或設備費皆以當季核定之七折計
2. 經105-2經審會常會決議:
a)105-1所謂之"未來經費"之時間範圍僅限當學年度之經審會
(例:A社團於104年度第四季有未核銷完全之金額達核定之八成以上,則自105年度第一季~第三季,
若有申請經費,將予以懲罰,惟懲罰僅以一季為限)
NOTE:104-4.105-1.105-2.105-3皆屬於104學年度
b)懲罰之費用有專一性,即活動費未核銷完,則針對活動費折扣;同理,若有設備費未核銷完,
則針對設備費折扣,惟設備費不再區分資本門及經常門之經費
3. 對上述未核銷之經費有疑慮者(包含因收據不符合規定無法核銷者),
請於4/30(六)17:00前提出異議,mail至:nsysu.club@gmail.com, 標題請寫:xx社核銷問題
內容請簡述核銷時發生了什麼問題,並檢附有問題之收據(不限檔案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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