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會公告】106年度第二季社團經費審查結果
|
|
本季經費審查結果如連結所示,請注意以下事項:
1. 獲活動費及設備費補助之社團,請於07/07 (五)中午12:00前 持原始支出憑證及活動成果表,
向課外組所屬輔導老師辦理經費結報;逾期未辦理經費結報視同自願放棄補助,
且不利於往後經費之申請,請特別留意。
(學藝、服務→昶澕;學術、音樂→維真;康樂、體育→青秀)
2. 因學校之核銷流程變動,單張發票金額或同一家廠商所開之發票金額1~10萬元內,
不須再經動支手續才能開立發票;可直接請廠商開立發票,惟請勿先行墊付款項給廠商,
須由學校統一將費用逕付廠商。若對於結報程序不清楚,請先至課外組詢問,
切勿自行辦理後因不符合程序而導致無法結報則責任自負。
3. 獲設備費補助之社團請於07/07 (五)中午12:00前,持發票/收據找維真辦理。
4. 如貴社通過之補助項目有交通費(遊覽車、火車或其他交通工具)及住宿費者請特別留意:
i. 活動辦理(出發)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及請假單,並簽核完成。
ii. 住宿費之核銷,依主計室規定:活動地點與本校之距離需至少60公里(含)以上,方可核銷。
5. 講師費之申請上限:校外為1600/hr,校內為800/hr。
6. 若貴社已申請經審會補助,但事後評估活動無法如期舉辦或經審會所核給之金額貴社無法完全核銷,
請於06/30(五)中午12:00前,寫信至社團部並簡易說明,以利後續經費之調整運用及避免不必要之懲處。
社團部信箱:nsysu.club@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