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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10-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06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本注意事項修正發布前,已在進行招標程序之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之租用車輛事件,得依原注意事項繼續辦理; 其他事件,應自本注意事項生效之日起,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選治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校園安全防護科龔紀綸先生(電話:02- 77367934) 。

 

第3點第3項規定「...重大違規及重大肇事紀錄...」意旨,係指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並有吊扣駕駛執照紀錄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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