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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114年度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期中實習(至5/19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04-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4-11
一、申請資格:
1、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
2、實習學生應修畢課程: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相關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青少年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青少年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矯治社會工作等)共計 6 門課程。

二、實習期間:9 月至 1 月期中實習

三、時數規定:不得低於 200 小時或 32 個工作日。

四、 招收人數:1 名。

五、有意申請同學請於114年5月19日前,將實習申請表(請至該會官網下載)、在校成績單及相關資料繳交至校園組(行5008室)陳淑卿小姐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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