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活動轉知】第二十七屆慈龍杯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發佈日期 : 2026-10-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06

一、宗旨:推廣中華傳統文化藝術,進而達到心靈淨化、和善安定的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豐原區慈龍寺

三、承辦單位:台中市太平區慈明高中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豐原區寶源寺

五、參加組別:1、國小三年級組2、國小四年級組3、國小五年級組4、國小六年級組5、國中組6、高中、大專大學組7、社會組8、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六、報名辦法:

1、參加者填寫「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表格之填寫,須依報名表之要求,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姓名、組別、通訊住址、郵遞區號』字體請寫工整。

2、內容自選:自撰、詩詞、名句、格言、佳句皆可3、作品規格:國中、國小以下手工宣紙直式四開(約35x70公分 高中(含)以上手工宣紙直式對開( 約35x140公分 )。各組並需落款署名,不用裱褙。 4、初選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一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寄:(411)台中市太平區光德路三八八號 慈明高中 慈龍杯書法比賽籌辦處收。 5、凡初選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 6、各組作品將聘評審選出前一五名,通知參加現場決賽。

七、決賽日期:一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六) 台中市太平區光德路三八八號 慈明高中 慈龍寺電話:(04)25271497

八、決賽報到:請攜帶決賽通知單辦理報到手續,未能辦理報到及未報到入場者,恕不發予獎項 

九、獎勵辦法: 1、現場決賽選出各組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第四名4人,第五名5人, 優選35名,其餘親臨現場參加決賽人員均列為佳作。2、各組前五名頒發獎狀及獎杯;優選、佳作頒發獎狀。 3、當天下午頒獎典禮(獎品、獎狀請自行領取,不另外郵寄)。 

十、備註:曾獲選慈龍杯社會組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比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