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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校外租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8-10-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8-07
同學校外租屋注意事項:

一.利用學校資源:
同學住宿以住學校宿舍或是住自己家中最佳,但是常因住家距離學校過遠及未抽到學校宿舍的原因,必須
要到校外租屋,學校宿舍因有宿舍服務員提供服務,住自己家中因有家長生活照顧,生活上都可以較為獲得保障,唯獨校外租屋較缺少學校或家長的服務及照顧,因此須慎選優良租屋處所,得到房東租屋服務,提供良好生活照顧,本校設立了學生租屋資訊網(名為西灣租屋資訊網),提供優良房東租屋資訊,刊登在該網站上,提供欲校外租屋(賃居)同學選擇租屋之參考,歡迎同學多加利用查詢租屋資訊,獲得良好租屋處所,若同學仍有租屋方面問題歡迎與學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連絡,將提供適當協助。

二.租屋安全第一:
有些民眾會在頂樓加蓋房子出租給學生,頂樓加蓋的房子安全性較差,環境也不佳,大多為違章建築,不建議同學入住;租屋處所的門禁設施,消防安全設施,逃生設施,夜間照明設施等都需裝設齊全,若無則應建議房東裝設,若房東堅持不裝設可以"居住安全有危害"理由要求搬離,這樣住起來較為安心。

三.測試家電及檢查屋內設施:
走進欲考慮租下的房子後,要先確認屋中的家電運作是否運作正常或有無雜音出現,若有些家電壞掉需要修復,最好先與房東溝通,並且在租屋的合約中註明修復日期與金額,"租屋設施修繕"本是房東責任,若同學租屋以後才發現租屋設施損壞,應盡快要求房東修理,否則房東會以為是同學將租屋設施損壞而要求賠償,產生不必要的租屋糾紛及困擾。

四.租屋環境清淨,交通便利:
選定租屋範圍,最好早晚去看一次四周環境,確認是否有早市.夜市.環境可能較吵雜髒亂,影響生活品質,也要觀察交通便利性,若平常騎機車.自行車來校,則須看停車處是否安全良好,若無上述自備交通工具,最好選擇租屋處附近有大眾捷運或公共運輸系統,上下學交通較為便利,若無則應考慮另尋租屋處所。

五.觀察室友生活習慣:
校外租屋多為獨立套房或雅房,較不易受到室友不同生活習慣干擾,但仍須細心觀察已入住室友的生活習慣與清潔程度,以及陽台.曬衣場等公共空間是否髒亂,若室友的生活習慣看起來喜愛吵鬧,髒亂不堪或有飼養寵物,可能會造成租屋環境吵鬧及髒亂,建議再多看看其他的房子,選擇室友無不良生活習慣處所租屋。

六.詳讀租屋契約中相關條款:
(一)租屋契約:
同學可上"西灣租屋資訊網站"下載租屋契約,部分房東也自備租屋契約供同學使用;建議"勿使用文具行銷售的制式合約",因該制式合約通常較偏袒房東且不符合目前內政部修正通過的租屋法令,合約中也需詳列租期.租金.押金.其中水電費.管理費或網路費是否自付或由房東代付等規定。
(二)訂金.押金.租金.租期:
租屋"訂金"1-2仟元至多1個月租金即可,若同學下訂後反悔不住,依法訂金是無法取回的,正式入住後訂金要歸還同學或轉為押金一部分,"押金"以1-2個月租金為原則,不要多付,以免日後若有租屋糾紛或欲中途解約時常會被房東扣留押金不還以充抵其損失,同學還須以打官司方式討還被扣押金,較為麻煩且緩不濟急,"租金"以每月付清較佳,勿一次付清一整年房租,以免若產生租屋糾紛時被房東扣留剩餘未住月份之租金不還,"租期"以一次簽定半年較佳,約滿若覺得住得滿意再續簽下半年之租約,較不會因住得不滿意而無法中途解約須被迫繼續住下去。
(三)雙重認證:
簽約前要確認房東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之房屋代管業者,可要求看房屋權狀.稅單.房東身分證或房屋代管業者執照及原房東的代管授權書,簽約對象"避免為轉租房屋之二房東",以免日後要處理租屋問題時找不到正式房東處理,如此簽約較有保障。
(四)注意解約條款:
租屋常面臨入住後會因不適應環境,或找到更適合的住處而需提前解約,故必須確認租約中"提前解約條款"要對租賃雙方都公平合理,避免模糊地帶,租約中是否准許提前解約或列有提前解約條款,最好要明確寫出准許前解約的條件,如:須於1個月前告知房東,是否要付違約金(違約金額以最多一個月租金為原則)等,最好"勿同意房東於租約中寫明不可中途解約",雙方一旦簽約就必須依約行事,若條件不合理可要求房東修改至合理為止,同學要努力爭取對自己有利的租約條文,勿盲目簽約造成日後損失。
(五)附帶條款:
有些房東在簽約時會有類似"生活公約"的附帶條款,如另行規定是否可帶外人過夜.可否養寵物等條件,如果同學們有這些方面的需求,應先和房東協調清楚狀況,並且誠實的告知需求的理由,如:同學會一起討論功課等情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生活公約內容一旦經雙方討論訂定就須確實遵守實行。
(六)知名租屋網:
1.雲端租屋資訊網 https://house.nfu.edu.tw/NSYSU
2.崔媽媽租屋網 https:// www.tmm.org.tw
生輔組1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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