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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西灣種子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計畫【10/1後申請方式】

發佈日期 : 2023-10-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0-03

112年西灣種子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計畫【10/1後申請方式】

112年因補助經費受教育部刪減影響,下半年(10/1後)將採有條件式開放申請,申請說明如下:

西灣種子身分

  1. 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4. 弱勢助學者
  5. 原住民族學生
  6.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7. 家庭突遭變故或經濟上需協助者
  • 急難救助金補助學生
  • 新住民及其子女
  • 戶籍所在地偏遠地區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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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第一次申請者】(指112年尚未申請過的舊生或新生)

申請身分:

>以1~3身分申請者112年度有辦理學雜費減免者免付證明文件,未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說明未辦理原因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 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中低收)證明。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檢附特殊境遇家庭核可公文。
  • 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戶籍謄本、111年全戶所得證明(需未超過220萬)

>以4身分申請者新生因弱勢助學核可時間為今年11月,所以可以先用前一學制(111-2)核可證明作為身分證明文件。

>以5~6身分申請者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於申請書詳述經濟需協助狀況

>以7身分申請者需檢附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詳述經濟需協助狀況經審核通過方能申請。

  • 112年度急難救助金補助學生:需請急難救助承辦人開立證明文件。
  • 新住民及其子女:需檢附戶籍謄本。
  • 戶籍所在地偏遠地區之學生: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不開放碩專班)

申請項目:項1~項8,選擇1項申請(項9微電影已額滿,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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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第二次申請者】(指112年已申請過一次的舊生)

申請身分:同第一次申請者身分。

申請學制:僅限學士班 (不開放碩士班、博士班、碩專班)

申請項目及限制:

  1. 項1~項8,選擇1項申請(項9微電影已額滿,不開放)
  2. 申請項目不限是否與第一次相同,但學習內容不可以與第一次相同(例如:第一次已申請過多益考試,這二次不可在申請多益考試,但可以申請雅思、托福、全民英檢考試,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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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1. 新生的學習內容必須發生於112年8月1日~11月15日期間,方能認列。
  2. 112年尚未申請過的學士班學生,每人最多可申請二項學習輔導項目(一次申請二項的同學,須標示哪一件為第一次項目、哪一件為第二次項目)。
  3. 【第6項-課業自主學習輔導及成績優異獎勵】為獨立項目,學士班碩士班學生112-1皆能提出申請申請時間繳交文件,請參考【項6-課業自主學習輔導及成績優異獎勵】(點我)申請說明。

獎勵金審查機制:

  1. 因經費有限,會先審核第一次申請項目。若第一次申請項目「用鑿」所有經費,第二次申請項目將無法核發獎勵金。若無法核發獎勵金,會EMAIL通知第二次申請同學。
  2. 第一次申請項目審核完畢後,若有剩餘經費,第二次申請項目會依剩餘經費核發獎勵金,故第二次申請項目屆時核發之獎勵金有可能會低於第一次同項目之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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