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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

發佈日期 : 2026-03-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2
一、提供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請有意參與者於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各系所備文逕向轄內檢察署報名。

二、內容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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