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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外租屋(賃居)用電安全公告

發佈日期 : 2012-05-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8-07
學生租屋(賃居)用電安全公告:

近來有發生同學校外租屋時因用電不慎而引發延長線著火,幸及時發現著火,同學自行撲滅火勢,未釀成大災,請同學引以為借鏡。

以下4點供同學參考:

一.勿使用過於細小之延長線且插座同時插上及使用多個用電負載較大的電器,例如微波爐.電冰箱.電熱水瓶.冷氣機.電磁爐.吹風機等同屬高電阻電熱型電器品,以避免因插座不堪負荷而造成電線走火的危險。
二.發生電器著火或電線走火時可迅速用乾布(切勿用濕布,以免觸電)或乾粉滅火器將火撲滅(切勿直接用水灌救,以免觸電)。
三.若無法控制火勢,請立即逃生,並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案,請求盡快前來協助滅火。
四.屋內若有受到災損之物品應先行拍照存證,最好與房東共同鑑定災損物品受損情況及修復費用,若無法與房東達成災損賠償責任歸屬共識,可洽請租屋附近消防人員前來做災損原因鑑定,以做為日後賠償責任之依據。
◎同學若有校外租屋(賃居)問題無法解決,歡迎來電生活輔導組尋求協助;本校學生賃居業務承辦人:蕭登倨,服務電話:5252000轉2908或撥打緊急事件反映電話:0911705999向學校反映。
生輔組1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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