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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勿承租下列房屋

發佈日期 : 2012-12-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8-07
請同學勿承租下列房屋:

一.經天祿建設有限公司、浩然建設有限公司、昭明建設有限公司寄存證信涵告知。

二.提醒同學勿承租以下地址之房屋︰高雄市三民區朝陽街50號.52號.41號.43號及三民區遼寧一街148號.159號等6間房屋,以上房屋未經地主即天祿建設有限公司.浩然建設有限公司.昭明設有限公司之同意,擅自建造房屋,地主已訴請法院拆除房屋,同學請勿承租以上房屋私權有爭議之房屋,存證信函內容詳見附檔。
生輔組1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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