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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5年度社會工作學生暑期實習

發佈日期 : 2026-01-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08
一、申請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相關內容如附。

三、請申請學生檢附計畫所規定之實習資料,請依實習計畫檢附資料順序放置,請勿膠裝,以釘書機方式裝訂即可。

四、請所屬系所協助先行審核申請學生資格條件及所送書面資料,後續函送本局進行書面審查。

五、社會工作學生暑期實習計畫之電子檔,可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福利服務-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實習與培訓(網址: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91&s=684847)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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