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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相關]113學年度-兵役緩徵與儘後召集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4-07-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29

113學年度-兵役緩徵與儘後召集注意事項

一、請依據學校規定辦理手續(學校方面的作業流程)

  1. 因無法得知學生兵役狀況,故無法主動辦理,請記得申請。尚未服役者請辦理緩徵,已服完兵役者請辦理儘後召集(替代役、除役者不需申請)。申請完後可於學生綜合資訊平台(http://sis.nsysu.edu.tw)查詢申請結果與緩徵期限。
  2. 無論是否學生已自行在區公所辦理緩徵,因需要學校將學生資料發給區公所讓區公所確定學生有在本校就讀才算完成緩徵,故請務必辦理學校方面的申請。
  3. 大學部新生請於大一第一學期的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申請,辦理完即可緩徵四年;如未滿19歲也請先辦理,將於下學期註冊後預計於3月份辦理。
  4. 辦理手續為
    1. 「確認資料」:於學務處通辦網網頁(https://sis.nsysu.edu.tw/ONAMS/)[緩徵與儘後召集申請]專區辦理。
    2. 「線上申請」:至校園組網頁-兵役緩徵/儘召-網路申請專區https://ag-osa.nsysu.edu.tw/p/412-1087-24483.php?Lang=zh-tw 申請。

PS:未滿19歲者或無法確認資料者請完成線上申請資料即可。

  1. 如學生辦理「休學」「退學」「畢業」等手續,將會於離校日期起的下個月初發出「緩徵消滅通知」予區公所,緩徵就會消滅進行兵役徵集作業。
    1. 休學期間如收到「入伍通知書」,將無法緩徵,須依法服役。
    2. 復學者,如尚未服完兵役,請於復學的該學期開學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申請。
    3. 提前畢業者,請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特別至校園組辦理緩徵提前消滅事宜。
  2. 如有轉系或轉學不論是平轉或降轉,以及直升碩士或博士班的情況,均需重新辦理緩徵。
  3. 如大四或碩二或博四時無法如期畢業,需於次一學期繳費註冊完後至開學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延長,辦理緩徵延長每次僅能延一學期或一學年。
  4. 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或「兵種抽籤通知單」的學生盡快至校園組辦理緩徵。
  5. 如在學期間收到「入伍通知書」,請填寫「申請暫緩徵集用證明書」並至校園組蓋章後連同「入伍通知書」繳交至所屬區公所以暫緩徵集。
  6. 由於所屬規範每年將會有所修訂,如有最新消息將會公佈於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學校校園組網頁(http://ag-osa.nsysu.edu.tw)

二、未服役的役男(區公所方面的作業流程)

  1. 當年度滿19歲時,區公所首先會調查役男就學與服役狀況,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點選進入「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進行網路申報。
  2. 如未辦兵役緩徵,區公所會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體檢),如要改為在高雄市或其他縣市體檢,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登記,並通知原屬區公所。
  3. 如經體檢後,區公所會寄發「兵種抽籤通知單」,可由家屬代為抽籤,或由里長代為抽籤。
  4. 抽籤確定兵種後,如未辦理兵役緩徵,之後會收到「入伍通知書」,如未在學將依法服役。
  5. 大四或碩二時如尚未服役,將會陸續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與「兵種抽籤通知單」,需前去體檢(可請公假)與抽籤,不得用在學理由拒絕,應屆畢業生將會於6月底後收到兵單。

三、役男出國注意事項(區公所、役政署與學校方面的作業流程)

  1. 於出國前(至少7~1個月前)應事先辦妥出國核准手續,如已辦理在學緩徵者,出國核准手續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申請。
  2. 每次申請在國外停留時間最長為4個月,逾期返國者,返國後的當年與次年均限制出境。
  3. 如為出國交換學生(半年或一年)或因學術交流或研究計畫出國會超過4個月者,需請所屬系所備齊相關文件,發函予學生所屬縣市政府,並知會校園組發緩徵公文。
  4. 核准出國日期,依規定不得逾核准在學緩徵期限後返國,如逾期返國者當年度與次年度禁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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