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兵役法令規定,凡是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到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
甚麼條件可以辦理緩徵?
a.應受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補充兵(因家庭因素者除外)或替代役現役徵集者,如有下列情形可申請緩徵: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b.申請緩徵的方式如下:申請緩徵的方式如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學校應依學生戶籍地分別繕造申請緩徵學生名冊,於註冊截止之日起1個月內,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c.在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不得緩徵:
‧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
‧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者。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
‧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28歲仍未畢業者。
‧就讀前款以外學校年齡逾33歲仍未畢業者。
申請網頁:https://ag-osa.nsysu.edu.tw/p/412-1087-24483.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