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校端申請方式
三、學校端申請方式:(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須先完成學校申請後再至銀行對保。)如未完成學校端申請,銀行對保亦無效。
(一) 申請時間:8月15日起至9月6日下午4時止。
(二) 申請方式:進入學務處-通辦網(https://sis.nsysu.edu.tw/ONAMS/)點選〔就學貸款申請〕,閱讀右邊頁面事項後至最下面〔申辦項目〕點選本學期申請,登錄申貸資料並A4直式列印出「就學貸款申請表」。
(三) 準備資料: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圖片檔貼到word檔後再上傳。
1. 就學貸款申請表(A4直式列印)電子檔。(請繳交申請完成後儲存成PDF檔的檔案,可免貼〝郵局存摺〞影本。)
2. 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電子檔(請裁減到大小適中)。
PS:如無申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額外費用可免檢附,郵局局帳號請都填0。
3. 戶籍資料:
(1) 需內含人物資料:
身分別 |
包含人物 |
未婚者 |
本人及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
已婚者 |
本人與配偶、子女之戶籍資料。(學校申請表免填父母親資料) |
備註 |
l 如人員不在同一戶,戶籍不同要分別申請檢附。 l 如有兄弟姊妹或本人子女須檢附相關戶籍資料。 l 如有配偶、父母或保證人為外籍人士,申請時其身分證字號部分請填申請人的才可存檔,再於申請單紙本上更改。(並請跟戶籍資料一併繳交父、母或配偶居留證影本) |
(2) 戶籍資料類型:(以戶口名簿影本為主,兩種擇一繳交即可)
項目 |
注意事項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103年3月後最近一次更新的版本即可) <強烈建議繳交此項> |
l 範例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44 l 要顯示每個人的〝記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時請跟承辦人說要顯示所有人的”記事”。 l 如無變動可每學期使用,如有變動請再重新申請。 |
新式戶籍謄本影本 (限定三個月內的,以開學日往回計算, 後申請的版本。) |
l 可在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 l 可申請不同戶的父、母或配偶的資料。 l 要顯示每個人的〝記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時請跟承辦人說要顯示所有人的”記事”。 l 如有自然人憑證,可直接免費申請電子戶籍謄本: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88 |
(四) 注意事項:如申請後要放棄申請或是未逾學期2/3前休學、退學或畢業依規定無法申請者,需進行繳費,請列印繳費單繳費,並將繳費證明E-mail給承辦人以註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