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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校端申請方式

發佈日期 : 2024-01-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07

三、學校端申請方式:(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須先完成學校申請後再至銀行對保。)如未完成學校端申請,銀行對保亦無效。

(一)   申請時間:815日起至9月6日下午4時止。

(二)   申請方式:進入學務處-通辦網(https://sis.nsysu.edu.tw/ONAMS/)點選〔就學貸款申請〕,閱讀右邊頁面事項後至最下面〔申辦項目〕點選本學期申請,登錄申貸資料並A4直式列印出「就學貸款申請表」。

(三)   準備資料: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圖片檔貼到word檔後再上傳。

1. 就學貸款申請表(A4直式列印)電子檔(請繳交申請完成後儲存成PDF檔的檔案,可免貼〝郵局存摺〞影本。)

2. 學生本人〝郵局存摺〞正面電子檔(請裁減到大小適中)
PS:
如無申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額外費用可免檢附,郵局局帳號請都填0

3. 戶籍資料:

(1) 需內含人物資料:

身分別

包含人物

未婚者

本人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已婚者

本人配偶、子女之戶籍資料。(學校申請表免填父母親資料)

備註

l  如人員不在同一戶,戶籍不同要分別申請檢附

l  如有兄弟姊妹或本人子女須檢附相關戶籍資料。

l  如有配偶、父母或保證人為外籍人士,申請時其身分證字號部分請填申請人的才可存檔,再於申請單紙本上更改。(並請跟戶籍資料一併繳交父、母或配偶居留證影本

 

(2) 戶籍資料類型:(以戶口名簿影本為主,兩種擇一繳交即可)

項目

注意事項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1033月後最近一次更新的版本即可)

<強烈建議繳交此項>

l  範例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44

l  要顯示每個人的〝記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時請跟承辦人說要顯示所有人的記事

l  如無變動可每學期使用,如有變動請再重新申請。

新式戶籍謄本影本

(限定三個月內的,以開學日往回計算,
113年6月6日

後申請的版本)

l  可在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

l  可申請不同戶的父、母或配偶的資料。

l  要顯示每個人的〝記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時請跟承辦人說要顯示所有人的記事

l  如有自然人憑證,可直接免費申請電子戶籍謄本: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88

(四)   注意事項:如申請後要放棄申請或是未逾學期2/3前休學、退學或畢業依規定無法申請者,需進行繳費,請列印繳費單繳費,並將繳費證明E-mail給承辦人以註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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