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務必耐心詳細閱讀下列各項本學期注意事項後再申請
- 如因為轉學或新就讀碩士班或博士班時,有接獲銀行通知需有新學期在學證明才能繼續辦理就貸的情況,請於這學期學校申請時段完成就貸申請後三個工作天或是"不辦理就貸在期限內繳完費用後",即可至教務處申請本學期在學證明,再將證明繳回給銀行。
- 如為大學部、碩博士新生或是直升碩、博士班學生,用新學號第一次對保申請都需要網路申請後至高雄銀行臨櫃辦理,不能線上完成對保。
- 欲申請就學貸款者,因系統作業判定關係,請勿繳交學雜費(繳學雜費就視同不辦理就學貸款),如要辦理就學貸款,請務必貸款學雜費。就學貸款資料繳交確認無誤後當學期才算是有註冊。
- 每次申請僅能申請當學期的就學貸款,因為每學期都可以休學、退學或畢業,所以每學期〔學校〕跟〔銀行〕都需要重新辦理。
- 請於註冊日前完成學校申請程序,學校才能註記當學期有辦理貸款。須先完成學校申請後再進行銀行對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