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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未服兵役的役男均須辦理學校的緩徵手續,讓學校知道你尚未服兵役,才能發公文給區公所,讓區公所知道你就讀哪間學校,這樣才算完成緩徵手續。
  • 辦理時間為繳費註冊後至開學第一週結束,辦理方式為線上申請https://ag-osa.nsysu.edu.tw/p/412-1087-24483.php?Lang=zh-tw,新生另需在網路註冊確認資料。
  • 如有休學後復學、轉系、轉學生,如尚未服兵役請記得辦理緩徵。
  • 直升碩士班或博士班,或是徑讀碩士班或博士班,取得新學號後,請用新學號重新辦理緩徵。
  • 大學部與博士班只要讀完四年後,碩士班讀完兩年後,還會繼續就讀一年或更多年就視為延畢,請記得在學期初辦理緩徵延長。
  • 如有提前畢業,像是大學部或博士班三年內畢業,或是碩士班一年內畢業,請辦理離校手續時至校園組登記緩徵消滅。
  • 大四、碩二、博四收到區公所的體檢通知單或軍種抽籤單都是屬於正常作業,請前去處理。

◎ 緩徵申請:尚未服兵役者,因就學因素應申請緩徵。

◎ 儘後召集:已服完兵役者。(如不申請,也請填寫網路資料,不繳交申請單即可)

服完兵役者稱為後備軍人,由後備指揮部列管,定期辦理教育召集、點閱召集、勤務召集等後備軍人訓練,期間申請儘後召集,平時可免除各項召集,以免影響學業;在戰時可儘量延後召集

 ◎學校無法主動辦理緩徵與儘後召集,請同學依據辦理期限進行申請。

 注意事項:

  1. 緩徵與儘後召集期限初始申請為大學部四年、碩士班兩年、博士班四年,故大五、碩三、博五(含)以上者均視為延畢生,而延畢生每次辦理緩徵期限為一學期。故請大四生、碩二生、博四生,如確定會延畢須於次學期註冊繳費後至開學第一週前辦理緩徵延長(辦理期限依學校行事曆為準)。
  2. 如有收到兵單(入伍通知書)請填寫「暫緩徵集用證明書」,攜帶入伍通知書影本或照相檔至校園組蓋章後連同兵單繳交至所屬區公所辦理。
  3. 如有收到召集令(教召、點召),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 」後;延畢生或是應屆畢業生(有申請過儘後召集的,如未申請過儘後召集的延畢生無法辦理)於寒暑假尚未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前收到召集令(教召、點召),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延畢生免召証明 」後,連同召集令至所屬後備指揮部辦理 即可,或是請用其他方式免召或是前去受召
    註:如教召日期在學校可開立在學證明前,即無法以在學証明免召,請用其他方式免召或是前去受召。
  4. 若已核准緩徵及儘召之學生,接到徵集令或召集令時,請至校園組查明,由校園組影印核准之公文及名冊,學生自行持往相關單位(徵額歸屬之鄉、鎮、區、市公所兵役課或所屬後備指揮部)辦理。
  5. 如學生辦理「休學」、「退學」、「畢業」等手續,緩徵或儘後召集就會消滅,「休學」、「退學」將會於離校日期起一個月內寄發「緩徵消滅通知單」或「儘後召集消滅通知單」予區公所或後備指揮部,進行兵役徵集或召集作業。
  6. 若為碩士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即為碩一(或二)升碩二(或三)時直接升為博一生),請以博士班新生學號重新辦理緩徵或儘後召集。
  7. 若為碩士班新生因推甄錄取而提早入學(即2月份入學者),於註冊週期間內務必申請緩徵。
  8. 若為碩士班新生,尚未入學註冊前無法辦理緩徵或儘後召集(僅能先繳交申請表給學校與線上確認資料),故請將碩士班錄取相關證明至區公所說明有錄取碩士班並要就讀,請其7月至9月不用發兵單,而儘後召集部分請用其他方式免召或是前去受召。新生於9月開學第一週結束前務必辦理緩徵或儘後召集申請,包含線上登記與繳交紙本申請書。待確認註冊入學與申請表資料後,將於10月初發公文予相關單位,才算完成程序。

  ◎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