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申請網頁- https://ag-osa.nsysu.edu.tw/p/412-1087-24483.php?Lang=zh-tw
兵役緩徵與儘後召集注意事項
一、請依據學校規定辦理手續(學校方面的作業流程):
- 因無法得知學生兵役狀況,故無法主動辦理,請記得申請。尚未服役者請辦理緩徵,已服完兵役者請辦理儘後召集(替代役、除役者不需申請)。申請完後可於學生綜合資訊平台(http://sis.nsysu.edu.tw)查詢申請結果與緩徵期限。
- 無論是否學生已自行在區公所辦理緩徵,因需要學校將學生資料發給區公所讓區公所確定學生有在本校就讀才算完成緩徵,故請務必辦理學校方面的申請。
- 大學部新生請於大一第一學期開學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申請,辦理完即可緩徵四年;如未滿19歲請於大一第二學期開學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申請。
- 辦理手續:兩項均須完成。
- 「確認資料」:於學務處通辦網網頁(https://sis.nsysu.edu.tw/ONAMS/)的[緩徵與儘後召集申請]專區辦理。
- 「線上申請」:至校園組網頁-兵役緩徵/儘召-網路申請專區https://ag-osa.nsysu.edu.tw/p/412-1087-24483.php?Lang=zh-tw 申請。
PS:未滿19歲者或無法確認資料者請完成線上申請資料即可。
- 如學生辦理「休學」、「退學」、「畢業」等手續,將會於離校日期起的下個月初發出「緩徵消滅通知」予區公所,緩徵就會消滅進行兵役徵集作業。
- 休學期間如收到「入伍通知書」,將無法緩徵,須依法服役。
- 復學者,如尚未服完兵役,請於復學的該學期開學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申請。
- 提前畢業者,請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特別至校園組辦理緩徵提前消滅事宜。
- 如有轉系或轉學不論是平轉或降轉,以及直升碩士或博士班的情況,均需重新辦理緩徵。
- 如大四或碩二或博四時無法如期畢業,需於次一學期繳費註冊完後至開學第1週結束前辦理緩徵延長,辦理緩徵延長每次僅能延一學期或一學年。
- 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或「兵種抽籤通知單」的學生盡快至校園組辦理緩徵。
- 如在學期間收到「入伍通知書」,請填寫「申請暫緩徵集用證明書」並至校園組蓋章後連同「入伍通知書」繳交至所屬區公所以暫緩徵集。
- 由於所屬規範每年將會有所修訂,如有最新消息將會公佈於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學校校園組網頁(http://ag-osa.nsysu.edu.tw)。
二、未服役的役男(區公所方面的作業流程):
- 當年度滿19歲時,區公所首先會調查役男就學與服役狀況,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點選進入「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進行網路申報。
- 如未辦兵役緩徵,區公所會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體檢),如要改為在高雄市或其他縣市體檢,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登記,並通知原屬區公所。
- 如經體檢後,區公所會寄發「兵種抽籤通知單」,可由家屬代為抽籤,或由里長代為抽籤。
- 抽籤確定兵種後,如未辦理兵役緩徵,之後會收到「入伍通知書」,如未在學將依法服役。
- 大四或碩二時如尚未服役,將會陸續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與「兵種抽籤通知單」,需前去體檢(可請公假)與抽籤,不得用在學理由拒絕,應屆畢業生將會於6月底後收到兵單。
三、延畢生部分:畢業生因故未能如期畢業(學分未修畢、論文未完成、出國交換),年齡未滿33歲者得申請緩徵延長修業年限。
- 大四生、碩二生、博四生,如確定會延畢須於下一個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繳費後至開學第一週前辦理緩徵延長(辦理期限依學校行事曆為準),
並於暑假期間申請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單元(最新消息之下)-「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申請「延緩入營」以免收到兵單。 - 延長修業辦理緩徵以一學期或一學年為原則,如提前畢業或離校需主動通報承辦人註銷緩徵,以利兵役單位安排徵集入營事宜。如未主動通報涉及妨礙兵役治罪條例自負其責。
- 開學一個月內完成註冊資格審查後會將資料上傳兵役系統辦理緩徵。
- 出國交換申請請依本校國際處相關規定辦理,填具出國交換申請表。
- 寒暑假期間或在學期間,如收到徵集通知單,請將徵集通知單影本或照像檔填妥暫緩徵集證明書,至校園組辦理,待驗證蓋章後,由申請人或家人親送區公所辦理暫緩徵集。
- 建議手機可下載內政部戶役政管家APP,相關兵役問題均可透過內政部役政署在線上申請(如延緩入營、出國申請、變更體檢地點及時間…等)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9
四、役男出國注意事項(區公所、役政署與學校方面的作業流程):
- 於出國前(至少7天~1個月前)應事先辦妥出國核准手續,如已辦理在學緩徵者,出國核准手續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頁(https://dca.moi.gov.tw/)申請。
- 每次申請在國外停留時間最長為4個月,逾期返國者,返國後的當年與次年均限制出境。
- 如為出國交換學生(半年或一年)或因學術交流或研究計畫出國會超過4個月者,需請所屬系所備齊相關文件,發函予學生所屬縣市政府,並知會校園組發緩徵公文。
- 核准出國日期,依規定不得逾核准在學緩徵期限後返國,如逾期返國者當年度與次年度禁止出境。
五、其他部分:
- 緩徵期限初始申請為大學部四年、碩士班兩年(半導體學院學制為三年,故緩徵年限為三年)、博士班四年,故大五、碩三、博五(含)以上者均視為延畢生,而延畢生每次辦理緩徵期限為一學期或一學年。
- 請於每學期完成註冊繳費後至開學第一週內完成申請。
- 若為碩士班新生因推甄錄取而提早入學(即2月份入學者),於註冊週期間內務必申請緩徵。
- 若為碩士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即為碩一(或二)升碩二(或三)時直接升為博一生),請以博士班新生學號重新辦理緩徵。
- 若為碩士班新生,尚未入學註冊前無法辦理緩徵,請將碩士班錄取相關證明至區公所說明有錄取碩士班並要就讀,請其7月至9月不用發兵單。新生於9月註冊週期間務必辦理緩徵申請,包含線上登記與申請。
- 轉學生、復學生、提早入學生尚未服兵役者請於每學期的註冊週內完成申請。
- 如有收到兵單(入伍通知書)請填寫「暫緩徵集用證明書」,攜帶入伍通知書影本或照相檔至校園組蓋章後連同兵單繳交至所屬區公所辦理。
- 如學生辦理「休學」、「退學」、「畢業」等手續,緩徵就會消滅,將會於離校日期起一個月內寄發「緩徵消滅通知單」予區公所,進行兵役徵集作業。
六、相關網站:
- 內政部役政司:https://dca.moi.gov.tw/
- 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 役男申請外縣市體檢:https://www.ris.gov.tw/military-subPhyExam/app/SubPhyExam/phyCountry
緩徵消滅-休學、退學或畢業,請線上填寫資訊以辦理緩徵消滅,尤其是畢業的同學,避免耽誤入伍時程。
https://forms.gle/1DR9vzoTy2wXUjim7